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是指香港居民或香港公司在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注意事项

1、所有资料均需扫描件

2、证件照需近期两寸彩照

3、公证份数需自行与相关部门确认。

4、公证内容需提前确认清楚。

5、是否要求亲临香港

6、公证文书需保证完整性

7、公证份数标准是一正一副即一个正本,一个副本,需要明确告知几正几副。

需要办理香港公司董事决议公证才会被国内用证部门认可的,国内工商部门才能辨别香港公司的真假性。香港公司有权签字人变更公证,除了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最新商业登记证和最新周年申报表外,还需要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文件,香港律师公证流程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