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离岸公司在国内没实体,随时可以注销,所以离岸公司开立信用证是需要缴纳100%保证金的。所以一般都以转开信用证为主,这样就不用出保证金了,只需要给些手续费而已。 离岸公司经常采用可转让 L/C 及背对背 L/C。
香港公司信用证操作案例:
供应商与您的香港公司商签订 $100 万合同 , 香港公司再以 $120 万与美国客户签约 , 货物是 30 辆轿车 , 这样您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就会有利润 20 万美元 , 发货港为上海 , 目的港为纽约 . 出口商为上海 A 汽车厂 , 中间商为您香港 B 公司 , 进口商为您自己的客户—美国纽约 C 公司 , 现美国进口商向香港公司开出一个 L/C,$120 万 ( 此证称为母证 ),
一、香港公司转开信用证L/C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 , 离岸公司银行向您的大陆供应商转开出一个 L/C, $100 万 , 此证称子证 , 子证可以修改母证部分条款。您的上海供应商接受离岸公司银行开出的子证 , 然后发货 , 将提单 $100 万的发票 , 装箱单交给离岸公司银行, 审单无误后,离岸公司银行通知中间商您的香港公司替换发票成 $120 万 ,离岸公司银行将 $120 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 , 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 , 解付 $120 万给离岸公司银行,离岸公司银行解付 $100 万给供应商银行 , 余额 $20 万则打进您自己香港公司银行帐号 .
二、香港公司背对背信用证L/C.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向离岸公司银行提交 100% 的保证金 , 即 $100 万 ,离岸公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 , 完全独立的 L/C 给供应商 , 此称背对背 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 , 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
供应商接受离岸公司银行的背开 L/C . 然后发货 , 交单给离岸公司银行议付 , 发票全额 $100 万,离岸公司银行审单无误后 , 当场向供应商银行解付 $100 万 , 同时通知中间商香港公司买单 , 香港公司授权离岸公司银行对外解付 , 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
香港公司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 , 更改 . 如将出口商发票 $100 万改成自己发票 $120 万 , 将有供应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香港公司名字的提单 , 其它单据照样更改 . 然后交给离岸公司银行议付。离岸公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 , 向进口商美国客户寄单索汇 , 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公司银行解付 $120 万 ,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两者区别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 , 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
2.转开 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 , 改装 , 加工等 .
3.转证情况下 ,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 , 才能取得货款 .
4.背对背 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