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可以在一间香港公司(包括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下设若干家分行,分行顾名思义,即分公司的意思,它依附于于总行,没有独立法人地位,所有的账目编入总行,由总行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分行一般情况下可以注册名称以“协会”、“研究会”结尾。而无限公司的分行名称不可以用“协会”、“研究会”、”研究院“、“促进会”等带有“会”字的词。根据经验,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分行的名称都不可以含有“合作社”等字样。
1、注册分行需要提供的文件
香港有限或无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如果在注册总行的同时登记分行则无须提供此项文件);
如是有限公司请提供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证明,如是无限公司提供东主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份。
2、分行注册完成得到的文件
分行登记证 1份
印章1套(含钢印、圆形公章、条形签名章各1枚);
公司秘书服务 1年
4、时限:3-4个工作日(该时限是指全部文件到达北京的时间,不包含由北京快递到其它地区的时间)。
5、办理程序:委托书---签署协议---交付定金---送到香港政府办理---交结绿合---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