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设立短期专利的目的是保护只具有短期商业价值的发明并使申请人能尽快获得专利权。短期专利申请由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直接受理。对短期专利,注册处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合格即授予专利权。但申请人在提交短期专利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一份由规定检索机构对此专利所做的检索报告。

一、香港短期专利申请所需的资料

1、提交批予请求;

2、一份说明书(《专利条例》第113(1)(b)条和《专利(一般)规则》第58(2)、59、60及64条);

3、撮录的中文和英文本(《专利(一般)规则》第61条);

4、 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5、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6、发明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7、检索报告:申请人必须提交由下列其中一个查检主管当局发出的查检报告,以支持你的短期专利申请∶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7.2欧洲专利局;

7.3联合王国专利局。

8、如你并非发明人,请以专利表格第P6A号提交一项陈述,表明你有权享有短期专利;

9、如声称具有优先权,请提交优先权陈述书和有关的优先权文件(《专利(一般)规则》第69条);

10、如拟就不具损害性的披露提出权利要求,请提交有关的陈述和支持该项权利要求的书面证据(《专利(一般)规则》第58和70条);

11、在中国香港供送达文件的地址;

12、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的译本。

二、香港短期专利申请流程

短期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可分为以下阶段:

1、提交日期的审查:知识产权署收到申请后,会发出收据,该收据会显示申请所获编配的申请编号。申请述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说明有关发明后,会就、短期专利申请,设定提交日期

2、形式方面的审查:知识产权署在设定申请的提交日期后,审查申请;如该项申请有任何不足之处,会通知申请人在两个月内作出更正。

3、将有关专利申请发表或批予:如无不足之处,或不足之处已予更正,知识产权署会把短期专利批予有关发明。本处亦会发表该项已获批予的专利的详情,并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公告。

三、香港短期专利申请时间

1、检索报告:正常25-30个工作日;加急10-15个工作日。

四、香港短期专利有效期

短期专利可在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4年后续期,有效期最长达8年。

香港短期专利联系企服快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