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的文件办理需要经过香港律师之手。
律师见证与律师公证区别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比起来还是公证效力最高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常情况下,香港公司公证可分为“全套”、以及“半套”:
1、“全套”文件公证指针对香港公司的全套资料进行公证,包括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成立表格NNC1、年检文件以及章程等。
2、“半套”文件公证指对香港公司的部分资料进行公证认证,主要包含香港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书。
而选择进行全套公证或者半套公证,则需要根据其所办理事项的要求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