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够如实办理好香港公司公证文件!
办理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若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未能提供周年申报表,需备齐以下资料:
1.《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及出任董事或候补董事职位同意书》
2.《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
3.《注册办事处座落地点通知书》
对于香港公司来说,最先接触到的公证手续,当属以香港公司回内地投资时需要递交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公司资料合法性公证文件。那什么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呢?通常,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而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因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