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日常运作时要保存好做账所需资料,在审计时能提供完整材料,才能获得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果。

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香港公司由于某些特殊事项的存在,比如公司审计的资料不完整,超过准则所要求的周期,部分财务数据未能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等,均会对公司的报表有所影响,因此会计师对此出具保留意见的报告。

3、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香港公司的财务报表不能如实公正的反映公司的情况,和会计准则不相符,发生重大偏离时,香港会计师才会对此出具否定意见。香港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为不能收集到足够的会计数据,无法对香港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确切的审计意见,因此拒绝表示意见。一般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发表拒绝表示意见。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公司的综合月结单,能够看到呈上结余和收支明细,是最为完整的资料。如果只能提供交易明细或者是Excel的,也是可以出审计的但是可能会影响意见,通常就只能出到保留意见。

2、合同票据及发票:通常都是以票据为主,销售采购合同其实提供了没多大用。 票据其实可以不用双方盖章或者签字,影响不大。

3、股权架构图和子公司资料:如果香港公司有控股的子公司的,必须要提供齐全的股权架构图和子公司的证照(国内一般是营业执照)。还需要注意的一点若香港公司是母公司,客户不选择出合并报告的,审计报告意见只能出保留意见,出不了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