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关于当地注册的公司的法律主体证明文件,各国的叫法不一,我国叫营业执照,香港叫注册证书。英美国家叫法人证明;其实都一样,就是指证明公司依照当地法律成立的证明文件,是一种资格证书。在香港,对于香港公司而言证明其合法性的文件主要指以下文件:1、注册证书CI,这是由香港注册处颁发的;

2、商业登记证BR,是由香港税务局颁发的;

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香港公司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该香港公司已在香港进行了注册的相关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因为香港的公司无法通过公开网络资料查询是否已经在香港注册,无法证明该公司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进行律师公证,证明该公司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举个例子:我国的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一般在国家企业信用网或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都可以查询到相关股东信息,注册信息,营业范围,基本可以知道这个公司的相关信息,但是假如香港公司以如果香港公司到国内投资或办理相关商业事务,无法证明该公司真实有效,那么就需要有公正证明等相关文书来证明该公司的有效性,真实性。

香港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内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最常用的公司类型之一,随着国内人士注册香港公司的增多,香港公司文件出现在国内场合也随之增加,例如香港公司大陆起诉国内公司、香港公司在大陆银行贷款、以香港公司名义在大陆设立外资企业等,但是香港公司属于境外企业,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在中国内地合法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