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香港律师所加盖转递章。香港律师可以以公民身份担任内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内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香港律师公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律师对其所需要的文件进行核实、核查、证实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机构(司法部)加盖转递章,用于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投资时使用。
2、企业证明
3、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4、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又分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在香港无领事馆三种情况)。
1、证明公司成立属实;
2、证明公司运营良好;
3、证明公司财政情况良好;
4、为内地投资和海外投资提供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