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文件的办理我们遵从商家的要求。
根据《公证规则程序》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根据《公证规则程序》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在香港,香港公司公证又叫“香港律师见证”,由香港具备资格的律师公证人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公司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如香港公司文件拿到香港境外的地方使用:设立公司、申请商标、法律诉讼、投标、变更、委托等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商务投资,或法律诉讼,也是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认证的,也叫做加章转递程序。香港公司文件经过加章转递之后,只能用于内地的某一个城市,因此,在办理香港公司加章转递之前需要明确,在国内的使用地址,使用途径。总之而言香港公司办理加章转递程序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注意事项都是需要知道的。
香港公司文书分为半套和全套,根据使用途径决定需要做哪些文件的公证认证。最常见的香港公司文件有:
1、注册证书CI,这是由香港注册处颁发的
2、商业登记证BR,是由香港税务局颁发的
3、董事股东文件NNC1或周年申报表NAR1
香港公司文件加章转递程序:
需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
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资料齐全,办理香港公司文件公证时间是5-7天
由于香港是承认海牙公约的,香港文件在海牙国家使用只需要办理海牙认证即可。香港公司文件涉及到签字方面的文件,必须在香港律师的见证下视频签字,提供视频见证签字,无需股东董事亲自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