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打算再做香港公司年审年报,建议应在商业登记证到期日提前三个月向香港政府递交香港公司注销申请。如果不年审也不注销,香港政府会认为是违反《香港公司法》经营香港公司,股东董事将收到香港政府发出的罚款信。

未及时办理香港公司年审年报的逾期罚款细则如下:

1、年审罚款: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0天,罚款HKD300元 ;

2、注册处罚款: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罚款HKD 870元;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罚款HKD 1,740元;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罚款HKD 2,610元;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罚款HKD 3,480元;

3、上述罚款均随政府的浮动而浮动。

详情咨询:彭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