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文件的办理也常见于诉讼之用!

香港公司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其诉讼文件的制作亦有其特殊的要求。本文就目前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事诉讼方面的一些实际操作进行介绍。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香港公司公证又叫“香港律师见证”,由香港具备资格的律师公证人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公司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如香港公司档拿到香港境外的地方使用(常见的设立公司、申请商标、法律诉讼、投标、变更、委托等)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公证流程可以分为五大步骤:

 1、客户首先向会计师事务所确认香港公司公证种类,提交需公证资料;

2、按照客户所提供资料,办理委托确认书;

 3、客户付款给第三方;

 4、我司提交资料至香港司法部办理,办理时间为8-10个工作日;

 5、公证完成,给客户邮寄公证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