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完香港公司之后和国内一样也是要做记账和报税的,但是香港的公司和大陆征税是不一样的,香港公司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使只有从香港公司所得的利润才需要在香港缴税,如果你的利润源自其他的地方则不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注册完香港公司后要申请离岸豁免需要有以下条件和流程:
一、 申请离岸豁免的要求
1.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
2.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3.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4.离岸豁免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操作;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记录等,
二、 申请离岸豁免流程
申请豁免流程:
做账审计——将经审计报告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局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务局——税务局下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
1.对于税务局提出的问题,一定要在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回复。
2.如果税务局同意公司运作属离岸操作,就会发出离岸豁免通知书。
一般在税务局发出离岸豁免通知书后二到三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递交离岸豁免申请后的情况
将离岸豁免申请上缴税务局后,税务局会下发信件,然后需要您根据信件回复问题及提供相关业务单据(我们会根据您的初步回答进行整理并按税务局要求进行回复)。
申请离岸豁免的业务类型及 关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贸易收入
购货和销货:供应商与顾客寻找方法、议价方法(如邮件议价)、合同签订地点和负责,至少前5大供应商与顾客交易金额、名称、地址及贵司负责职员(出差地点、地点、出差票据等);所有的交易协议、发票、合同、报关单或者收发货单、信用证、保险、运输单据、电邮、传真等;
职员是否为香港公司或关联公司(如适用);库存地点(如适用);
服务收入
服务内容、服务职员(出差地点、时间、出差票据等)、服务地点(为判断收入来源地的核心要求,越具体越好,并附文件证明之类最好)
工程收入
工程地点、工程性质、工程进展报告、客户的名称、地址等;
工程合同、发票、工程收入明细表、结算方式等;
分包商(如适用):名称、地址、分包金额、提供的分包内容与地点等;
董事或雇员的差旅行程(出差地点、时间、出差票据等);
香港银行户口信息,收入款方式等。
三、税务局会8 - 24个月的审核期,如果通过,税务局会下发信件或邮件告知本次豁免申请通过。那么在以后的年度,即可有利润也无需缴纳利得税税款(在申请 成功后的经营也要注意符合申请条件)。
四、申请离岸豁免的成功率
1.离岸豁免申请在全部为离岸业务的情况下申请(包括提供单据及回答问题良好),有90%的把握。
2.如果有香港本地收益,在审计的时候要分开显示 。香港部分可以有盈利缴税,离岸部分可以继续申请离岸豁免,但是这样的话,成功率只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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