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发布,新专利制度于19日正式推行,在新制度下,专利申请人可在香港直接申请最长为期20年的准则专利保护。为配合新制度的实施,新设的电子处置体系亦同步于19日着手运作,提供专利检索和申请的电子服务。

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的专利注册处于19日着手接受依据新专利制度提交的申请,以及进行有关的审查工作。

新专利制度重要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拓直接道路,在香港追求最长为期20年的准则专利保护,是现行“再注册”道路以外的另一选择。原授专利申请必需经注册处进行本质审查,以决议有关发明是否符合资历注册为专利。

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表现,实施原授专利制度显示特区有决心提高香港专利制度,使之与国际社会主流专利制度的做法看齐。新制度亦有利增进香港的创科发展。

新专利制度的另一特色是,容让短期专利拥有人或对该项专利的有效性具正当好处的第三方,可向注册处提出要求,对该项专利进行本质审查。此项就获批专利新设的机制,既可加强现时短期专利制度的公信力,也可维持其整体成本效益。

在新专利制度下,某些与专利从业人员资历有关并具混杂性或误导性的名衔或描写,亦制止在香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