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的常规办理见于那些情况?

(一)香港公司公证用于国内办理如下:

香港公证文件证明书: 由香港律师(既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

(二)香港公司公证用于海牙成员国办理如下:

海牙认证: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件是要在海牙成员组织使用,需要办理的是有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三)香港公司公证用于非海牙成员成员国(中国大陆除外)办理如下:

1,香港设立有领事馆

双认证:香港公司文书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2,香港没有设立有领事馆

使馆认证: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公证,又称香港律师见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律师见证与律师公证区别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