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自己的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办理律师公证呢?香港公司公证,又称香港公司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国内投资公司或者法律诉讼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等。

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香港中法院加盖转递专用章。

全套公证又叫公司主体资格公证,公司资料(状况)证明。故名思议,就是指对香港公司的全部相关文件均进行公证,这些文件有:

1.公司注册证书(CR);

2.公司商业登记证(BR);

3.公司成立表格(NNC1)或年审文件(NAR1)

4.公司章程(可选);

董事会决议公证

董事会决议公证除了公司全套资料进行公证外,一般还有特定用途的文件需要进行公证或者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在当地有特别的要求,需要进行此类型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如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大陆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如果送往非大陆使用,则需要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没有进行中法院盖转递专用章的是无法在国内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