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和香港《税务管理条例》,香港公司在以下情况,会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起诉,导致收到香港法院发出的传票:

1、收到往期法院传票,而拒不出庭聆讯的;

2、严重违反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如多年不进行香港公司年审,并且没有缴纳相应罚金,未按要求提报香港公司相关信息变更等;

3、严重违反香港《税务管理条例》,如未如期提交、拖欠香港公司报税表和审计报告,未按期缴纳、拖欠应缴税款等;

4、有其他违反香港法律行为,而受到相关管理部门起诉的;

5、受到其他香港公司、香港居民等机构和个人的起诉等;

您可以根据您的香港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是由于哪个原因导致收到法院传票,收到法院传票,一定要引起重视,及时处理,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更严重的处罚。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不及时处理的后果:

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出庭接受聆讯的,将会再次受到法院的起诉。而香港法院也会根据该香港公司以往拒不出庭接受聆讯的情况,加重对香港公司的处罚力度,甚至可能会对香港公司董事做出监禁、限制进入香港的严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