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香港公司做账审计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香港公司到底是要怎么做账报税的呢?

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香港做账审计的一些常见问题。

1、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都需要做账审计的依据是什么?根据《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即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有关之财务资料。2、香港公司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做账审计?1) 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 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4)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5)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6) 与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7) 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8) 委托在香港代办业务

未经营的公司建议按时做不活跃审计报告

3、我公司收到了税局下发的税表,请问是在什么时候递交?香港公司成立满18个月下发首次税表,收到税表后,首次税表申报的时间是税表下发时间3个月内,且必须在3个月内申报,不可申请延期,如超过时间未处理则有罚款信下发,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如不是首次申报税表的,申报时间为税表下发时间后1个月内递交,且不可申请延期,逾期产生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故客户收到利得税税表后应及时提供给我司安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