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资本的减少减少股本的方式

法律允许公司根据其章程细则的规定减少其股本,但是须通过特别决议并由法院确认方为有效.相关法例允许公司以任何形式减少其资本,特别提及以下三种方式:

(1) 取消未缴股本

这种方式是取消或减轻股东有关其未缴股本的责任.在公司股份尚未完全缴付时已具有其所需的足够实缴股本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取消部分或全部未缴股本来减少股份的票面价值.例如,如果公司有面值一股十港元的股份,其中每股实缴股本五港元,可取消全部未缴部分并将股份面值降为每股五港元.但是,公司不可将未完全缴付的股份视为完全缴付的股份.

(2) 取消部分实缴股本

这种方式要求取消亏损的实缴股本或公司资产未能反映的实缴股本.由于累积的亏损导致公司股本不再完全由其资产反映,对公司债权人,可能产生有关其利益受保护程度的误导.在此情况下,公司取消其资产未能反映的实缴股本部分以反映其真实情况.这种方式可和上述取消或减少未缴股本的方式一起运用或单独运用.

(3) 偿还实缴股本

公司可能因缩小经营而不需要如同以前的实缴股本全额.在此种情况下,可降低其实缴股本金额,并以现金向股东支付差额.在减资后,股份的面值将相应降低.

上述(1)和(3)的情况下,减资造成了公司债权人部分丧失可预期的在公司清盘中的可得资金.有鉴于此,法例规定债权人应有反对减资的机会,除非法院认为有关情况不必如此要求.因此,公司应准备债权人名单,广告以便补缺,并取得他们对减资计划的批准.

如果债权人反对减资,而公司未支付其应付债权人的款项,法院可要求公司全额提供该款项.然而,如果双方对该款项数额有争议,法院可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提供作为调查结果而确认的数额.该程序与公司清盘时法院采取的程序类似.只有在所有债权人均表示同意,或者公司欠不同债权人的债务已经清偿或担保,法院才会批准公司的减资.作为对债权人的另一种保护,法例规定公司职员如有意隐瞒债权人姓名或债务的全部数额,或支持和教唆此类隐瞒,将受到罚款和监禁的处罚.

降低注册资金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5、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如何减少

香港公司法法律允许香港公司根据其章程细则的规定减少股本,即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但必须通过特别的决议和由法院确认才为有效操作。有关什么情况下才能减少香港公司注册的资本,主要有三种方式。

1、取消未缴股本 这种方式是取消或减轻 香港公司注册 股东有关其未缴股本的责任。在香港公司股份尚未完全缴付时已具有其所需的足够实缴股本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取消部分或全部未缴股本来减少股份的票面价值。 如:香港公司有面值一股十港元的股份,其中每股实缴股本五港元,可取消全部未缴部分并将股份面值降为每股五港元。但是,香港公司不可将未完全缴付的股份视为完全缴付的股份。

2、取消部分实缴股本 这种方式要求取消亏损的实缴股本或香港公司资产未能反映的实缴股本。由于累积的亏损导致香港公司股本不再完全由其资产反映,对 香港公司注册 的债权人,可能产生有关其利益受保护程度的误导。在此情况下,公司取消其资产未能反映的实缴股本部分以反映其真实情况。这种方式可和上述取消或减少未缴股本的方式一起运用或单独运用。

3、偿还实缴股本 香港公司注册后可能因缩小经营而不需要如同以前的实缴股本全额。在此种情况下,可降低其实缴股本金额,并以现金向股东支付差额。在减资后,股份的面值将相应降低。 在上述1和2的情况下,减资造成了香港公司债权人部分丧失可预期的在公司清盘中的可得资金。有鉴于此,法例规定债权人应有反对减资的机会,除非法院认为有关情况不必如此要求。因此,注册香港的公司应准备债权人名单,广告以便补缺,并取得他们对减资计划的批准。 如果债权人反对减资,而公司未支付其应付债权人的款项,法院可要求 注册香港公司 全额提供该款项。然而,如果双方对该款项数额有争议,法院可进行调查并要求公司提供作为调查结果而确认的数额。该程序与公司清盘时法院采取的程序类似。只有在所有债权人均表示同意,或者公司欠不同债权人的债务已经清偿或担保,法院才会批准公司的减资。 作为对债权人的另一种保护,法例规定公司职员如有意隐瞒债权人姓名或债务的全部数额,或支持和教唆此类隐瞒,将受到罚款和监禁的处罚。

减少注册资金怎么办理

如果要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减少的话,那么在此之前公司内部需要进行一个讨论,即召开股东大会,由股东会决定。之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之后,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最后,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要注意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怎么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通过一定的形式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消减就好。 公司减资一般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返还出资,将部分出资款返还给股东,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的同时也减少了公司的资产或运营资金 2,免除出资义务,对尚未交足出资额的股权或者股份,免除股东全部或部分缴纳出资的义务 3,弥补亏损,在公司因亏损而减资时,直接取消部分股权或股份,或者直接减少每个股份的金额,并抵消本营弥补的公司亏损公司减资后,应该对 公司章程 作出相应修改,并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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