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于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原则上并没有太大的限制,企业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如:财务与投资、医疗保健、船务运输、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建筑、装饰装潢、信息网络、服装纺织、旅游、文化出版等; 许多中小企业老板不明确写出经营范围,这样,就不会把所经营的业务限制在某一范围之内。但要注意的是,极少部份行业是需要另外申请经营牌照的,例如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及保安公司等。
在注册香港公司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SCR重要控权人登记册
为达到“国际反洗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规范的要求,香港对《公司条例》进行了修改,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为SCR),即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取得和保存实际拥有权者的最新数据,识别及确定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及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在必要情况下,供执法人员查阅。
2、KYC尽职调查
即英文“know your customer”的缩写。在2018年7月,香港公司注册处,对香港持牌秘书代理公司提出新的政策要求。该政策要求所有秘书公司,都需要保存代为注册的香港公司重要资料,包括香港公司董事股东基本信息、主要经营业务、公司客户情况、资金来源情况等,以便香港公司注册处在需要时进行查阅。
对于已经注册成立的香港公司,必须收集并统计相关资料,而新注册的香港公司,在注册时就需要提交KYC表格。
3、香港公司水牌
依照最新《香港公司条例》规定,如果任意地址被用于多于6间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业务场所),必须通过电子器材,在每段4分钟时段内,将所注册的公司名称展示最少一次,每次持续展示最少15秒。如果某间公司未按规定悬挂水牌,被香港公司注册处查实,则将面临最高1万港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