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和发展,"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在湾区发展中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香港可以把国际联系和国际经验带到内地,并携手粤澳联合对外推广,将国际企业“引进来”大湾区广阔的市场,同时助力内地企业“走出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因此香港已经成为中国外商投资的第一位,众多的香港公司也来到中国内地做投资。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常见的两种类型的公证文件

1公司资料状况证明

需要的文件:

(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法团成立表NNC1/周年申报表NAR1文件,以及其他的变更文件(具体按照政府网上的资料)

2董事会议决议公证

需要的文件:

(1)董事会议记录,

(2)公司的注册证书,

(3)商业登记证书,

(4)NNC1/NAR1文件,

董事名册,股东名称,以及其他的变更文件(具体按照政府网上的资料)

注:以下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做董事会议决议公证需要董事到香港律师楼面签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广东省梅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河源市

广东省东莞市

办理香港公司公证的注意事项

1、公证的份数:根据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当地政府的需要,与相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的文书,需要体现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证的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

4、若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未能提供周年申报表,需备齐以下资料:①《首任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及出任董事或候补董事职位同意书》;②《秘书及董事更改通知书(委任/离任)》;③《注册办事处座落地点通知书》。

5、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①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②公司周年申报表NAR1;③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确认本或复印本;④公司商业登记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⑤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摘录确认本或复印本(签署委托书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特别注意:香港律师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如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大陆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如果送往非大陆使用,则需要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