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审计必须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进行(资质是指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承认的专业会计师,通常称为香港执牌会计师),并且提供该香港公司所属账期内的业务相关凭证、单据等的资料,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

2、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和年报等;

3、审计年度的所有银行月结单;

4、销售及采购单据(包括每一笔购销合同、收发货凭证等);

5、按做帐周期整理的收入及支出单据(包括借贷、租金、接待费用、工资及水电费等收支凭证);

6、其他费用支出票据;

7、库存商品明细帐;

8、财务报表及电子表格;

9、帐册(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银行日记帐及现金日记帐);

10、上一期审计报告(如有);

在准备好以上资料后,交由香港执牌会计师,经过一定时间的帐目整理和审计工作,会计师会根据财务资料所显示的信息,形成一份公正的审计报告。

通常审计报告意见可分为四种:“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表示意见”。而这四种意见中,最优应该是“无保留意见”,其次为“有保留意见”,剩下的“反对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都是较差的审计结果。

鉴于审计报告需要提交政府税务部门及香港银行,因此审计报告的结果牵涉面极广,甚至有可能引来税务稽查,香港银行账户关闭等严重后果。建议您这边委托一家专业的代理机构为您办理相应的事项,以免以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