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知道呢?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5.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6.继承过程触及大陆产业,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7.在内地发生诉讼时,有必要为香港提交诉讼依据
8.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要,有必要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资料准备
根据应用场景和部门要求的不同,香港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香港公司公证可分为“全套公证”和“半套公证”。
1.“全套公证”是对CI(香港公司注册证书)、BR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章程、NNC1(法团成立表格)、NAR1(周年申报表),即香港公司注册和存续文件都进行公证,因此耗费的时间和金钱也较多;
2.“半套公证”所需资料较少,一般为CI(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和BR(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章程为可选项。由于半套公证的文件数量少于全套公证,因此所需时间和金钱都少于全套公证;
2、委托公证人公证
当准备好所需资料后,即可将这些资料交给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委托公证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会对这些资料的合法性和存续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当委托公证人确认文件的法律效力后,就会向相关文件加盖漆火章以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和存续性。
3、加封转递
当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完成相关文件的合法存续认证后就会将这些文件转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收到这些文件后就会再次对文件进行确认。在所有文件确认无误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会在相关文件上加盖确认章,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经过公证的文件。至此,香港公司中国公证业务才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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