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香港律师,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需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

而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又被成为香港公司全套公证,说白了就是能证明其是否够资格的证明文件,即公司注册成立文件,一般包括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书BR、周年申报NAR1/NNC1文件。

香港律师公证,一般用于香港公司需要在大陆开设代表处或港资企业的时候所需要提交的法定公证文件,同时也可以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进行不动产购置、打官司、投资以及学历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等。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到内陆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机构/代表处,都是需要对香港公司的香港文件进行公证的。

而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是企业证明还是个人证明,无论用于在国内开设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诉讼/仲裁,都是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方可进行下一笔操作。

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常见的两种类型的公证文件

1.公司资料状况证明所需文件

(1)公司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法团成立表NNC1/周年申报表NAR1文件

(4)根据公司自身变更情况所需文件

2.董事会议决议公证所需文件

(1)董事会议记录

(2)公司注册证书

(3)商业登记证

(4)NAR1/NNC1文件

(5)董事名册和股东名册,以及其他的变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