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主体资格使馆认证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香港公司在国内成立外资公司,从事商务活动:

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NC1或NAR1,董事会决议,公司法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公司法人为中国人,还需提供派遣函)

2.香港公司在国内成立代表处:

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AR1,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有权签字人证明书,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任命书,公司法人有效身份信息(同上)

3.香港公司在国内涉及到法院诉讼:

(1)香港公司为原告:

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NC1或NAR1,董事会决议,有权签字人证明书,律师授权委托书(中国律师)

(2)香港公司为被告:

需要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注册地址,香港公司名称。

注:香港公司文件涉及到签字文件,必须提供文件原件,且签字文件需要公司董事代表在香港公证人面前面签,我司提供视频签字。香港公司文件使馆认证办理时长在5个工作日左右。

对于香港公司来说,最先接触到的公证手续,当属以香港公司回内地投资时需要递交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公司资料合法性公证文件。那什么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呢?通常,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而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因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