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香港公司公证文件,我们不需要过香港,就能完成业务!
律师见证与律师公证区别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律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比起来还是公证效力最高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见的香港公司文件一般有哪几种类型?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R)商业登记证(BR)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ociation)法团成立表格(NNC1)董事会决议(Board Resolution)周年申报表(NAR1)公司秘书及董事辞职通知书(ND4)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及法团成立表格:这类文件会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
商业登记证:由香港税务局签发,任何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均须在开业后一个月内,为业务申请商业登记。
公司董事会决议:该类文件为公司内部文件,由公司内部存档董事或股东签字。
通常情况下,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公证的文件一般包括:注册证书CR、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