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报税时间为:自成立日的18个月内,可任意选取时间;收到利得税表后,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报税事宜。

2、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的报税时间为:根据本公司财务年结日,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

一定要重视香港公司的报税事项:无论任何一次税务的延迟交税或是曾经有交过罚款事项,都会在税局留下档案,对企业以后在税局的印象都会大打折扣,对于这种企业税局会不定时抽查报税情况。

当收到评税通知单后按照税局指定的时间缴纳利得税金额并预交下一年税金,如不按照缴税单缴纳税收则会有5%-10%的税务附加费的罚款,如拒之不理香港法院将提发出传票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以第一次做账时间起,随后的12个月后,收到利得税表后,需要一个月内完成报税工作。如果香港公司有经营或者银行有入账,那就需要如实报数并审计。香港公司纳税申报与交税是分开的,纳税申报必须要报但是不一定也要交税,审计工作后处于负利润的公司则不必交税,同时,净亏损可抵扣下一个年度利润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