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协议 无效的处理是:

1、股权已经转让的,要互相返还转让所得;

2、已经办理变更登记的,要申请撤销;

3、有过错的要按过错程度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 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无效

协议存在下列情况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二、违反《公司法》规定;三、违反特别规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协议存在下列情况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二、违反《公司法》规定;三、违反特别规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关于香港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根据的您的描述,香港公司股东转股至境内主体,境内主体或个人都是可以担任香港公司股东的,香港公司转股并不涉及境外投资也不涉及香港公司在内地经营的情况,所以是不需要发改委审批或备案,也不需要到外汇部门办理登记。

1.准备香港公司转股的资料

需要准备买卖方的资料,姓名、地址、证件号码以及复印件、最近的年审报告NAR1(新成立的公司未办理年审的,提供成立表格文件NC1)、公司章程一份等。

2.审阅和编制转让文件

① 审阅公司章程,以了解是否对股份转让的任何限制;

② 准备在香港举行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并进行股份转让;

③ 编制股份转让文件,安排股份转让文件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

3.提交印花税的文件

香港的股权转让是可以有偿或者无偿,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将会产生股份转让印花税。需要提交转让书和印花税署打印花税时,您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以计算印花税:

① 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则需要新的管理财务报表(management accounts);

② 公司章程的副本;

④ 股份转让协议书。

4. 转股完成手续,得到证明文件

① 涉及股东或董事转让的ND2A,ND4文件;

② 加盖印花税章的转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