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已经注销,后因各种原因想申请恢复,是可以进行操作向政府申请把公司恢复列入名册的。一般情况下,会采取这两种恢复方式。

第一种,通过行政方式恢复公司。

此方式适用于因长期没年审,已产生政府罚款,政府下发过罚款信甚至是传票的公司,因没及时处理被注册处处长强制剔除,被除名的公司。注销申请必须在被除名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第二种,通过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

这种方式适用于公司是主动申请注销的,或者公司有其他原因想申请注销(公司的董事、股东、债权人、任何认为自身利益因公司注销而受到侵犯的人士,都可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命令,恢复公司)。同样也需要在公司解散后的20年内提出恢复。

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2、未拖欠债务。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均满足时,你公司才可以申请撤销。

注销最好在年审日期之前三个月开始办理,否则,要多耗费一年的公司年审年报和报税的费用。

另一方面,在决定注销公司前,也可以考虑将香港公司转让。这样既能够不花钱注销香港公司,还可以得到出售公司的利润。

结语:为了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损失,香港公司一定要按时年审报税,如果不继续使用了,一定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将公司注销,面对不幸收到的法院传票也一定要及时处理,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