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海外国家进行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代表处等商业活动时,海外国家的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投资人出具香港公司文件的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文件用在大陆时,需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香港公司在国内诉讼,需要香港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般指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BR)、香港公司最新年报(AR)、香港公司法团成立表格(NC1/NNC1)。(NC1/NNC1)。

授权委托书一般指的是公司委托授权具备中国律师资格证明的律师代为提出诉讼请求。法人身份证明可由律师或客户制作一份文件,证明某某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能对外代表委托人行事、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以上是香港公司国内诉讼最基本的认证文件,具体要与国内使用部门进行确认。

香港公司国内诉讼公证认证步骤:

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

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香港公司国内诉讼公证认证资料:

1.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NC1或NAR1、章程

2.律师授权委托书

3.公司法人身份证明

资料齐全,确定文件之后3-5个工作天,我司可完成香港律师公证及转递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