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说的这种情况,后期有银行流水业务的产生,就需要正常做账审计报税,而前期未发生业务建议您这边补做无运营审计报告。

通常,香港税务局会在香港公司成立后第18个月发出首张报税表,该香港公司收到报税表后,必须立即着手安排税表上记载年度的税务申报工作(包括做帐和审计)。

而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第一次报税不允许申请延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香港税务局呈递审计报告及填好的税表。而第二次税务申报,则会在自行选定的税务截至日后第12个月发出,同时可根据申请,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年结日的选择一般会建议选择12月31日或者3月31日,这两个年结日允许延期递交税表的日期会更长些。您这边可以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公司的年结日。

一般正常做账审计需要提供以下几项资料:

1.当财年的银行月结单及水单

2.与该香港公司业务相关的所有购销合同、收据、发票等;

3.与该香港公司业务相关的所有运单、出货单和收货单等;

4.员工薪酬报表、租借合同及相关单据、运费单据等相关费用证明文件(有发生才提供)

5.该香港公司因业务而产生的所有接待、招待费用单据等;

根据这些资料,香港执牌会计师才能整理出该公司该税务年度的营收状况和资产状况,并整理形成会计报表,而其后的账务资产审计工作,也将围绕这些会计报表展开。

为形成合乎规范的审计报告文件,香港公司还需要提供: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2.最近期的周年申报表;

3.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