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成功后,是需要按照规定每年都需要进行做账审计报税。香港公司在成立18个月左右,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第一份利得税表。该公司收到税表后。要立即着手准备报税。第一份税表需要在报税表发出当日起计3个月内提交。
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报税时间,根据第一次报税时间而定,每年向香港税务局递交一次税表(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报税与缴税分离,报税必须报,在评税后确定是否需要缴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报税期内如果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税表,香港公司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相关税务申报事宜,并在报税期限内自觉完成报税工作。
香港公司在注册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其经营情况选择做零申报或实际申报。
香港公司无运营可做零申报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香港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也就是说,如果香港公司从未开始运营或已准备注销,可以办理零申报。
香港公司有运营需做实际申报
香港公司如有经营就一定要安排香港会计师做实际申报,符合以下任意一点即视为有经营:
1、香港公司有开立公司银行帐户,并且银行账户有进出流水;
2、香港公司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3、香港公司在香港有聘请雇员;
4、香港公司在政府海关、物流公司有留下进出口记录;
5、香港公司有委托在香港代销;
6、香港公司有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7、香港公司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8、香港公司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