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机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是代表母公司在中国的商务联系处,不能直接开展有利可图的商业活动。

如果不能签订任何购销合同,就不能接受服务收入,也不能向海外开具发票或汇款。

但是,外国代表处可以开设公司账户,并有工作人员来实现业务联系的目的,其公司总部可以与外国代表处的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

因此,如果一个企业想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就必须设立外国代表处来测试内地市场。

香港公司驻大陆代表处流程

1.香港公司信息由香港律师公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2.将公司提交给外国经济委员会(TDC)审批取决于行业来确定一些公司是不必要的,详情请咨询在线客服。

3.成功后,向工商局登记,获得代码和税务外汇。

要做的准备工作

1.向香港律师公证香港公司的文件。

2.向公司申请出具公司信息证明。

3.租一栋普通的办公楼。

要提交的信息

1.常驻代表机构名称;

1)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

2)企业概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

业务范围;

3)办公地址;

4)停留时间

2.香港公司注册证、商业登记证经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

3.香港公司信用证明书

4.涉外办公楼的办公楼租赁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和居住证明。

5.首席代表办公室有关身份证明,首席代表和代表各4张2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