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的常见用途根据使用地对香港公司文件的核验数量,又可将香港公司内地公证分为“全套”和“半套”,这两者由于核验文件数量不同,因此耗费的时间和金钱都会有一定区别。
1、用于大陆(最常见):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经营,发生诉讼等,公司文件不得直接由大陆部门使用。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发行公证证证明书,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让印章。
2、用于海牙会员国(德国、印度、日本等):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需要向香港高等法院签字盖apostille认证章。
3.用于非海牙成员国(除大陆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阿联酋、玻利维亚等):须由香港国际公证机构公证,然后送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由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认证后才能在该国使用。注: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香港高院签字后的文件送往外交部驻港特派人员认证,送往该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公证流程
1、确认所需香港公司公证种类,提交需公证资料;
2、按照提供资料,办理公证委托确认书;
3、提交资料至香港司法部办理;
4、公证完成,邮寄公证证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办理香港公证的注意事项
1、公证的份数:根据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当地政府的需要,与相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的文书,需要体现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证的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律师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如香港文件发送到中国大陆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使领馆认证可以说是各种认证方式的始祖,其主要流程为
文件先由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在取得国际公证人的核验签章后,将文件转至香港最高法院对公证人身份进行核验,并在核验确认后再次加签,以证明公证人身份合法。
当香港最高法院加签完毕后,就要将文件转至使用地驻香港的使领馆签章(这一步可理解为文件的“签证”),只有获得使领馆签章的文件,才能送往最终使用地使用。使领馆认证的程序较多,因此耗费的时间和金钱也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