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许多客户会咨询香港公司在大陆的投资,一般而言,注册外商投资公司或注册代表处必须申请香港公司律师公证。

所谓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证明,又称香港公司全套公证。可以证明其资格的文件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文件,香港公司的主体包括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注册证书BR,年度申报书NAR1或NNC1文件。

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增加,无论贸易双方明确同意内地法院的管辖权还是仲裁裁决,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一旦争议提交法院或提交仲裁庭进行仲裁,原告(或申请人)和被告就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公文件而言,内地办事处需要去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有关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

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在中国投资时,是海牙成员还是非海牙成员,无论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独资企业还是居民代表处(代表处),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均经过公证。

不论香港公司的法律行为是主体,还是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进行诉讼/仲裁,我们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委托人需要提供的文件

1.该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之复印本;

2.该公司的商业登记证之复印本;

3.该公司最近的周年申报表之复印本;

4.该公司周年申报后存档的公司信息变动情况之复印本;

5.该公司的董事书面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