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是香港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提交公证文件,经内地司法部确认的具有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公证文件原件;如香港文书在中国大陆使用,在大陆是不能查询到香港文书的真实性,要求进行香港律师公证后大陆才会许可使用。所谓的公证指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是国家为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程序,预防纠纷
办理公证有什么用处:
一、可以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二、可以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 签与诉讼;及 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