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公司又称分行,香港分行不论成立日期是什么时候,每年的年审是需要和总行一起办理的。比如:香港有限公司(即很多客户所说的总行、总公司)是2008年5月10日成立的,而香港分行是2009年4月30日成立的,那么,2009年5月10日不但需要做总行的年审,分行虽然才成立半个月不到,但是因为是在总行年审前成立的,所以年审也要和总行一起办理。所以,如果你想要在香港有限公司下面挂一个分行,如果挂分行的需求不是迫在眉睫,最好是选择好时间再成立,否则像以上所举示例一样,就白白地多花了一年的年审费用了,如果能够等到总行年审完之后再挂这个分行的话,那么分行也有足足一年的时间才需要办理首次年审了。

分行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随总行资料一起提交一份分行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即可(如我司老客户则无需提供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