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家香港公司的文件要拿到国外去使用,需要对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AR1、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拿到国际上使用的文件原则上是要求提供原件的,经过跟公证人确认公司文件和签字文件要分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不能做在一份公证书里。
香港公司文件需要提供原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公证人需要去申请核证副本。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委托书不需要董事过去面签,但是需要香港公司董事签字盖章后把原件递交到香港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办理香港律师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高等法院加签,驻港领事馆认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关于香港委托书公证加章转递的费用,主要包括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费用,香港公证处费用,及国际快递费用,同时根据办理的不同文件类型而不同,具体要每件确认。
办理流程:
1、公证人核查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
2、公证人起草董事会决议或会议记录,有经办人的还需起草经办人委托
书,经董事签署。
3、资料邮寄或经办人去往公证人律师事务所办理。
4、公证人核验所有资料真实性签署证明。
5、公证书公证人派人送往中国法律(香港)服务有限公司加签转递。
我国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香港的部分法律制度和大陆是不同的,香港的公证制度和大陆的公证制度也不同,香港文书在大陆使用,是无法直接查询到备案信息的,因此无法辨识香港文书的真实性,从而要求送往大陆使用的香港文件办妥律师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