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为商家,如何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也叫“香港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是香港公司全套文件的公证认证,全套文件一般包含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BR)、香港公司最新年报(AR)、香港公司法团成立表格(NC1/NNC1)。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在大陆地区使用,首先会由我们的香港律师在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申请该香港公司的全套文件;律师会出具证明书证明全套文件为政府出具的真实副本并对该公司文件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下一步会将公证的文件递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用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公证流程,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中国大陆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在大陆使用(最常见的),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然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二)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海牙成员国

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要在海牙成员组织使用,需要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三)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非海牙成员国(中国大陆除外)

1、如果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最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2、如果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