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
1,首先说明公证内容,使用用途;
2,提供要公证的资料 文件;
3,做一份公证内容确认书;
4,付清公证费用;
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商务工作等等;
A 公司基本信息认定一般需做如下资料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法定文件(NNC1或最新NAR1).
基本信息公证一般用于公司在内地设立投资公司或代表处使用。
B 公司基本信息认定及其它附件公证: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法定文件(NNC1或最新NAR1)/董事会决议/任免职书/委托授权书/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