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意见:作为该香港公司的核数师(香港称会计师为核数师,也更能直观反映执业会计师的执业特点),对这家香港公司发表的意见,在香港公司提供的业务材料和资金流水凭证基础上进行分析,并给出意见,会有无保留意见(100%认可)保留意见(70%能提供单据)不发表意见(40%能提供单据)否定意见四个意见;

无保留审计报告

香港公司的账目经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核实后,对账目的真确性及合理性并无异议,并认为账目是真实和公允地反映实际情况,便会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适合企业:

1.上市公司或银行借贷融资需求企业

3.外商投资公司:香港公司控股大陆公司(港澳台独资企业)

保留意见报告

通常由于存在某些特殊事项,无法完全满足无保留意见的条件,这会影响香港公司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因而香港执牌会计师对无保留意见加以修正,对香港公司影响事项发表保留意见,并表达对该意见负责。

适合企业:

1.适用税务局和香港银行

3.投资型公司:香港公司以投资为主

不发表意见

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未搜集到足够的会计数据,无法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确切的审计意见,所出具的“不发表评价意见”的报告,这种审计报告结果不同于拒绝接受委托,是香港执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方式,表示不愿意就会计报表是否能反映香港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表态。

否定意见

指香港执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能公正的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提出否定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