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让股权收入明显偏低时,什么情况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你好,请问股权转让价格过低,比如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离职,需要平价转让。可以么?
股东没有辞职的说法,法律上应定义为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查看你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对于转让股权有哪些具体规定。《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但是,公司强行要求你低于股权净资产价格进行转让,涉嫌侵害你的合法权益,违反了股权自由流转的法律原则。房产估值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估值准则进行合理估值,高于市场价值估值是不对的。
一个香港空壳公司。没有实际经营过,05年的。要转让的话,值多少钱?
不值钱的,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基本不花钱,8000港币每年就让它继续保留了,而且申请也很方便。
请问香港公司转让费一般收取多少?
这个价格差不多了,一般都是16000到2000之间的,18000这个价格不高也不低。但也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