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凡是即将到期年审的香港公司,请在离到期日还有一个多月前安排年审,以免耽误办理!
每间香港公司年审时间均以公司成立的月份及日期为准。
如2019年8月7日注册成立的公司,则公司今年年审日期为:2020年8月7日。
以后均在每一年的8月7日年检。
而香港的本地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必须主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除私家公司外,提交“周年申报表”时一并提交资产负债表、董事报告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面临的罚款数额:
超过30天但不超过42天——HK$300;
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HK$870;
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HK$1,740;
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HK$2,610;
超过9个月但不超过12个月——HK$3,480。
(超期年审将会收到香港法院传票或被除名)
此外,除了年审的官费罚款,如你注册的香港公司未遵从《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
《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50.000港币,或者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港币/日。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需每年缴商业登记费用,如果超期未缴纳,将会产生HK$300罚款,如后续仍未缴纳,就会收到法院传票。
如果香港公司既不年审也不注销会面临什么?
法院传票及被捕
产生高额罚款后,规定时间内不主动缴纳就会收到香港法院传票,法院会根据《公司法》相关条例起诉公司董事和股东。
常见的收到法院传票原因
? 未按时缴纳商业登记费;
? 未按时递交利得税表;
? 未及时注销不运营的公司;
? 未按时缴纳审计的税费;
? 未按时递交《周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