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时原公司的债务怎么办
公司转让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公司依法转让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法律主观:
1、根据民法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根据《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承担呢?
企业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应当由转让后的企业进行承担。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如果进行合并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被由合并后的法人继承。假如法人发生了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了连带的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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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转让之后债权债务怎么分割
公司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合并计算。公司转让给其他公司,两家公司进行合并的,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企业继承,由此两家公司的债权债务需要由合并之后的公司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