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时,因为工商部门无法查询到海外公司的详细信息,所以工商部门会要求要求此海外公司办理其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公证认证的流程需要在母公司的所在国完成,其要求是:境外投资方的境外公司需经当地国公证+所在国外交部认证+中国大使馆认证。

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需要做的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其他海外公司需要做的是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认证。需经公证认证的文件包括: 外方投资企业的商业登记证,若外方投资者为个人,需公证身份证或护照 。

以上证明需经当地律师公证后再经中国驻当地领使馆认证;港澳地区企业的证明需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外商投资者要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证明进行公证认证,那么为什么要做公证认证,需要对哪些文件做,办理的流程怎样

常见的用于大陆的外商投资公证常见的分为两种:

一种是香港公司用于国内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一种是其他国家设立外资公司用于大陆的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

境外个人在投资国内时,首先要对其身份证明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在护照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所在国有关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