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以增加透明度及提高董事的问责性。在香港法律中,对于谁可以担任董事限制很少。但公司的核数师不可同时担任董事;未满18周岁不可担任董事;被取消董事资格的人不可担任董事;香港公司董事的详情信息,或香港公司董事人员变更后,需在15日内递交相应的备案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非香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担任香港公司董事;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要一名自然人董事及一位公司秘书(秘书要求是香港籍自然人,或香港公司担任秘书)。但如果公司只有一位自然人董事,该董事不得同时担任公司秘书。
当确定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和数额,就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登记信息变更申请。由于注册资本是公司基本信息之一,同时也是公司责任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需要提供包括公司注册证书、股东董事身份证件、公司股票本等全套注册文件,由公司指定的持牌秘书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公司信息变更表格。当香港公司注册处通过了注册资本变更申请,就会向该公司发出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成功的通知,即公司股份配发申报书(NCS1)来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完成。
注意,如果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同时,还伴随公司股份的重新分配,那么就需要就公司股份的变更,向香港税务局递交公司股票分配变更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分配登记,同时向公司账户所属的香港银行发出通知,防止因公司股东变化导致公司账户被列为高风险账户,进而被香港银行关闭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还会涉及到股东的委任及辞任,还需要香港税务局进行备案;另外,如果开立了银行账户,变更董事完成后,还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变更备案。
香港公司股东变更后需通知开户银行,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各银行的制度不同,有些银行要求香港公司出具法定注册代理人证明以证明最新股东和董事。股东变更同时,一般也会需要做董事变更,股份转让成功后,旧股东仍然要为之前的经营行为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