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香港公司的客户,对做账审计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香港公司到底是要怎么做账报税的呢?
今天,铭泰国际企业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香港做账审计的一些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做账审计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即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有关之财务资料。
香港公司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做账审计?
银行帐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与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委托在香港代办业务
未经营的公司建议按时做不活跃审计报告
我收到了税局下发的税表,请问是在什么时候递交?
香港公司成立满18个月下发首次税表,收到税表后,首次税表申报的时间是税表下发时间3个月内,且必须在3个月内申报,不可申请延期,如超过时间未处理则有罚款信下发,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
如不是首次申报税表的,申报时间为税表下发时间后1个月内递交,且不可申请延期,逾期产生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元。故客户收到利得税税表后应及时提供给我司安排处理。
税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递交?
账期设置为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如来不及申报的(不含首次申报),收到税表后可递交延期申请书给到税务局,年结日为3月31日的可延期最晚至当年11月15日递交,年结日为12月31日的可延期最晚至次年的8月15日递交;这两个账期外的其他账期不可申请延期,需在收到税表后1个月内递交审计报告至税局。
公司做账是按月还是按年?
香港公司做账可以是按年做也可以按月做,但审计报告是按年出具的,通常财政年度为12个月,但第一份审计报告可以做到18个月的账期;
报税时间也是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一般香港公司都是按年去处理账务,但是如果客户业务量很大,可以建议客户按月处理并每月出具财务报表方便客户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