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可以在一间香港公司下设若干家分行,分行即分公司的意思,它依附于总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地位,所有的账目编入总公司,由总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香港公司分行的条件

注册香港公司分行必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

香港公司分行的名称

取名自由,可以以集团、控股、杂志社、出版社、协会、研究所、中心、学院、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分行无需查名。

香港公司分行的性质

香港公司分行的性质为非独立性的无限公司,分公司的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

香港公司分行的经营范围

香港公司分行的经营范围须与总公司的一致或相似。

注册分行需提供的资料

香港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如在注册总公司的同时登记分行则无需提供此文件)

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证明;

香港的注册地址、电话、传真。

注册香港公司分行完成后的文件

商业登记证;公司钢印、小圆章、签字章各一枚

香港分行的年审

香港分行的年审时间与总公司一致。

香港分行的做帐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