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客户注册了香港公司,由于各种原因,香港公司的运营一直没有开展,也没有开立银行账户,那如何申报公司处于不活跃状态呢?我们把不活跃公司常见的问题归纳如下:

1.如何申报公司不活动状态?

按照《公司条例》第5条,私人公司可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并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该决议登记。

2.公司是在什么时候处于不活动状态?

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样本)宣布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该公司将会自以下日期起,处于不活动状态:

· 该特别决议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日期; 

· 该项特别决议指明的较后日期。

3.我公司在成立周年日后向注册处提交了一份申请不活动的申请,那么我还需要再交周年申报表吗?

根据《公司条例》第663条,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的规定不适用于不活动公司,但如果私人公司属不活动公司的生效日期是在今年的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42日后,则该公司仍须交付今年的周年申报表。

4.不活动公司如何宣布公司是不活动公司?按照《公司条例》第5条,不活动公司如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样本),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而该决议已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

5.不活动公司何时起不再是不活动公司?如有以下情况,不活动公司即不再是不活动公司:(1) 该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一份特别决议(样本) 登记,宣布公司拟进行一项会计交易;

(2) 有关乎该公司的会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