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公司如果不打算继续经营,最好的办法是进行注销,其次是转让。可能很多人觉得,香港注册公司长期不年审被除名是一种省钱的注销方式。
其实不然,正常的主动注销会委任一名清算人,然后对自己的资产或债务进行公示,过了公示期,没有人有异议,清算结束,注销进而完成。在正常的注销后,公司曾经正常经营造成的债务也成为了过去式,不再被追究。
但如果是除名,在有债权人或其他起诉人要求的情况下,被除名的公司会被复牌,原来的董事和股东仍然要承担原有的责任。
香港公司注册满一年后必须办理年审,如果逾期不办理将会产生累计罚款,还可能收到法院的传票。
若一直放任不管,不注销也不年审报税,2-3年后,香港政府会对其强制清盘注销,企业不仅需补缴年审费用及累计的罚款,公司的董事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个人信誉受损,对其在香港开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当香港公司不再使用的时候,在此还是建议您走合法程序更为妥当,及时注销才是正确、安全、合法的选择。
香港公司注销申请人,公司的董事、公司法定秘书均可以提交申请。
提出注销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仍未开始/已停止营运或经营业务;
2. 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3. 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4. 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 该公司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及
6. (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 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